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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第一次招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来源:网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广州市惠爱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始建于1898年,是中国现代精神医学的起源地。医院现有芳村总院,白云分院及荔湾门诊部三个院区,编制总床位数1920张,现已成为华南地区神经精神疾病疑难重症诊疗中心、科学研究中心和专科人才培养基地。

作为以“大专科、小综合”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除了亚专科齐全的精神科外、医院还设有专业实力雄厚的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临床心理科、综合康复科及综合ICU等14个临床科室和6个医技科室;精神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及广州市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和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中医神志病科是国家“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广州市中医重点专科和广州市“治未病”指导中心;物质依赖科是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医院近年来在各类排行榜均位居前列,其中位列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专科第7位、协和版《中国医院科技量值》排行榜专科第7位、2020年《全国医院互联网影响力排行榜》全国第5位,作为“华南地区精神心理专科联盟”牵头单位,辐射中南区域内外。目前,广东省、广州市政府计划投入建设资金6.0亿元,支持我院申报“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平台,包括广州医科大学院士工作站、广东省精神疾病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市精神疾病临床转化实验室、广州医科大学精神心理研究所、广州医科大学神志病研究中心等。同时,医院多年来致力于高素质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拥有完善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作为广州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所在地,同时设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及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设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研究生的全系列学位教育,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博士后培养的毕业后系统教育。医院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6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2人,另有博士后合作导师7人。

伴随技术队伍和实验设备的不断完善,秉承“精诚惠爱”的院训,医院以病人为中心,携手各界英才,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和重返社会。目前,广州市政府已投资16亿元在芳村总院所处白鹅潭商务区进行提升改造,预计五年内改造完毕,附近有四条地铁线路,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届时将成为中国最美丽的脑科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公告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招聘岗位的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2021年毕业生”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3、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以及技能要求等条件(见附件1);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5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6日上午8:00时至2021年8月18日下午17:00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

4、报名需上传附件(以下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图片上传):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件(报名岗位要求具备相应资格的必须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评审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尚处于公示期内的不视为具有资格);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已考试通过而尚未取得的(如执医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可以上传成绩单或发证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6)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2021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上传培训单位开具的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招聘,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审核动态。

(五)打印准考证

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将进行补充公告,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后续公告。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应全程密切留意报名网站(网址:https://www.qgsydw.com)的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笔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面试主要形式为面谈,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招聘高层次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招聘岗位中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所要求专业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需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位要求为“学士”或“硕士”的,具有岗位所要求专业博士学位者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可不参加笔试,但需符合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中级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人员需参加笔试。招聘岗位未对专业技术资格作出要求的,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可不参加笔试,但需符合开考比例要求。

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免笔试人员不计入面试比例。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分别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和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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