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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夏季江苏海门市人民医院招聘8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8  来源:网络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1985年7月至2002年6月期间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按要求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在聘用后1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护师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其他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2017届(含)以前毕业的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海门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www.hmph120.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3日08:30-7月15日17: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3日08:30-7月16日17:00。

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门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08:30~7月17日17:00,联系电话:0513-82263409。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海门市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海门市人民医院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6.招聘岗位变更事宜。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告。海门市人民医院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20年7月18日14:00-17:00。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其中岗位代码01-21岗位只进行面试;22-34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海门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并对笔试和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一)笔试

1.对象:岗位代码22-34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和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网上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和海门市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告。

6.防疫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湖北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来自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工作史)须在海门集中医学隔离满14天,且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具体防疫要求见《2020年夏季海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海门市人民医院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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