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04 来源:网络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工作,根据《中共长顺县委办公室长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党办发﹝2018﹞59号)文件精神,经长顺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招聘备案编制人员10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适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100名,招聘职位详见《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职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0年8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7.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csx.gov.cn/)提前7个工作日发布招聘简章。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8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县医院院区医技楼五楼大会议室。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须提交材料:
(1)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1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其余4张粘贴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4)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毕业证未发者,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学位证、职位要求的执业(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6)有工作单位的编外合同制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招聘简章》中要求提交的加分材料及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