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6 来源:网络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汕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1名博士研究生和33名硕士研究生。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中医医院(汕头市中医创伤骨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汕头医院)始建于1958年9月,是粤东地区首家三级甲等中医院,也是粤东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康复为一体、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中医医院,目前有东、西二个院区,编制床位1030张。医院先后荣获“广东省文明中医院”、“广东省白求恩式先进单位”、“汕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汕头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汕头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深耕六十余载,医院积淀了一批中医特色鲜明、医疗技术精湛的重点专科。拥有骨科、内分泌代谢科、不孕不育科、妇科、肾病科和脑病科等六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成立了中医骨科创伤中心、针灸医学中心、治未病中心、推拿科、颈肩腰腿疼专科及康复中心等一批传统中医诊疗中心;设置了普外科、肝胆外科、急诊、重症医学科、消化道内窥镜中心及血液净化中心等多个具有中医特色的现代临床医学专科;新院增设介入科、颅脑外科、产科、新生儿科、肝胆外科、消化内科等临床专科,并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及慢病管理中心,建立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及中医药传承及科研创新平台。
医院设有名中医工作室、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由郑瑞璋、陈昌和、林创坚、陈超等中医名家坐诊,广东省中医院的省名中医肾病专家杨霓芝教授、刘旭生教授,肛肠科专家范小华教授、罗湛滨教授等一批知名中医专家长期在我院坐诊。
医院拥有德国西门子双源128排螺旋CT机、核磁共振、DSA、高端彩超机、数字化X光机、西门子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进口先进医疗设备,研发出桂枝茯苓丸、润肠丸、红楼膏、伤科药酒等疗效显著、深受百姓好评的院内中医药制剂。
医院长期承担着粤东地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任务,是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全国多所中医药院校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近年来为潮汕地区输送了大量中医专科人才和基层全科人才。
医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14名,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49名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及副教授39名,全国名中医药学术经验导师2名,广东省名中医4名,岭南名中医3名,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导师2名,汕头名医2名,汕头市名中医2名,汕头市科技创新人才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5名。
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汕头市中医医院正奋力打造一所“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设备一流、环境一流”五个一流的国内知名现代化综合性三甲中医院,为建设健康汕头,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招聘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博(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中医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汕头市中医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措施
引进对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引进博(硕)士研究生符合《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待遇、住房补助、生活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及培养管理政策,同时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
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电子邮箱:2793257911@qq.com;
现场报名地址:汕头市新兴路11号汕头市中医医院南六楼人事
科。
2. 应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3.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4. 资格初审: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5. 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6.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