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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进高校(长沙场)招聘博(硕)士研究生2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8  来源:网络


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和《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院参加“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长沙场)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于5月14日到长沙公开招聘2名博士研究生和26名硕士研究生。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的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公立医院,系“汕头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新建项目承接单位,该项目定位于大型三级综合医院,按1800张床位设置。位于濠江区河浦大道,占地260亩,建筑总面积34万平方米,总投30亿,预计2023年投入使用,届时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将整体搬迁入新院。

二、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之外,对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我院另行奖励6万元(按院内流程申请及发放)。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和《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2.招聘专场、时间、地点

(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长沙市)专场招聘会。

(2)时间:5月14日9:00-16:00;

(3)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主校区饮食文化城三楼立言厅;

3.资格初审: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并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4)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5)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官网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我院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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