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帮考网

热门
地区

2020江苏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0  来源:网络


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宿城区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拟定2020年10月份投入运营,为及时补充事业人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宿城区龙河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发〔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宿城在线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6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6月23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6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6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城在线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宿城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0975995。

(6)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09-14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按报名实际人数参加考试。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8)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相关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