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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招聘25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8  来源: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或技能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任。

(五)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要求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六)医师岗位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已注册的执业范围应与岗位要求一致;2014年及以后专业型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除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省级卫健部门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护理应届毕业生若未拿到资格证,提供达到合格线的成绩单)。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定向及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8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25日11:00-8月31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11:00—8月30日17: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上班时间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在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2021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21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健康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时分别提交)。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急需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除上述3类人员外: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1:2,其他岗位按1:3设定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报名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签字的《2021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021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

(3)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

(5)职称相关证明材料(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6)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

(7)执业、资格证书;

(8)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就业推荐表;

(9)在校期间成绩单(免笔试的博士和急需紧缺岗位考生提供);

(10)发表的论文、科研及荣誉奖励材料(免笔试的考生提供);

(11)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12)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3)2021年在职人员、定向及委培毕业生和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提交原就业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1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并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写明姓名、电话、报考岗位)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在任何环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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