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7 来源:网络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四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市四院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1名,详见《芜湖市四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招聘公告在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wuhusy.com/)发布。确因报考人数过少等原因需要更改或取消的,提出更正或取消的内容和理由,并通过同一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更正公告。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1月3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下载并填写《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将电子版上传至报名邮箱:whssyrsk@163.com,邮件主题:姓名+报考专业+编外,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8:00至11月9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于11月11日14:30后在市四院官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9楼会议室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考生本人“安康码”(“绿码”截图);
2、《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3、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和“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4、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5、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相应证明后方可减免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在此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中,对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确因报考人数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须经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于11月17日上午11:30后在市四院官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11月18日下午16:30前至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8楼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因岗位取消或核减同时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4日前凭缴费收据到报考单位人事科办理退费,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