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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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4月17日9:00-4月22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2、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试相关公告均在中国宿豫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465736。
(6)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7日9∶00—16∶00。
(7)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8)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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