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9 来源:网络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医院公开招聘20名在编工作人员。详见《赤峰市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全日制二本及以上相应学历,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职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网址:http://www.cfpta.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