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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网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所直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4.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有3个单位20名招聘计划,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要求

1.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2日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范围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范围为: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在读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其它要求

招考博士岗位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自行考核,择优录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二)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还可享受太原市各项人才补贴政策。

1、博士生来太原工作除薪酬外累计可享受53万元人才补贴,包含5年内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20万元购房补贴,3万元学费补贴。

2、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来太原工作除薪酬外累计可享受31万元人才补贴,包含5年内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10万元购房补贴,3万元学费补贴。符合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月1200元市人才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2年。

3、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本科生来太原工作除薪酬外累计可享受17万元人才补贴,包含5年内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5万元购房补贴,3万元学费补贴。符合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条件的普通高校本科生,可享受每月1000元市人才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2年。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7﹕00

报考者可在上述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交《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取得执业资格的,报考岗位要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21年4月15日9﹕00至4月21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4月20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4月20日17﹕00至4月21日17﹕00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对于专业较偏、人员紧缺且报名人数少、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降低或取消比例进行招聘,但拟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4月2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到报考单位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作自愿放弃。

4.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打印准考证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51- 422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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